English

陕西三年内不增加涉农收费项目

1999-05-30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杨永林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杨永林)陕西省财政厅近日作出决定:从今年起,三年内省上不再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。

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,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,陕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央有关精神联合发出了《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》。作为贯彻这一精神的主要内容,陕西省财政厅除了作出三年内不再出台涉农收费项目外,还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活动。检查的主要内容是:目前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审批,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;有无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的行为;有没有利用办实体、搞创收,把一部分国家机关职能转移,进行有偿服务,从中收取费用的行为;有无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、强买强卖、搭车收费、变相收费的行为;是否只收费不服务,公开敲诈勒索;中央和省上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执行;向农民收费时是否使用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等等。为了使检查工作落到实处,陕西各级财政层层建立减负工作责任制,实行厅长、处长和地县财政局长负责制,目前,各地县的自查工作已全面开始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